2012年4月25日 星期三

nursing for elder


  • 2012-04-25 01: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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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工商時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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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【記者薛孟杰/台北報導】
     勞委會昨日宣布,將開放80歲以上老人,只要經巴氏量表評量在60分以下,即可聘請看護外勞,預估將有3.3萬名老人可受惠,最快在今年第3季實施。
     現行申請看護外勞的門檻,巴氏量表必須低於35分,或得到醫師團隊專業評量同意書,否則即使高齡百歲也不能請看護外勞。由於大部分醫師評量嚴格,通過難度高,不少家屬仍期待勞委會放寬申請門檻,讓長輩得到照顧,本報亦曾深入報導。為回應民意,勞委會昨日邀請衛生署、內政部、勞團及學者開會,探討放寬門檻的可能性。
     勞委會職訓局局長林三貴會後指出,各單位達成共識,只要80歲以上老人巴氏量表在60分以下,就可聘請外籍家庭看護工。林三貴說明,根據衛署解釋,巴氏量表0到30分為「完全依賴性病患」,考量80歲為超高齡民眾,因此放寬巴氏量表至60分,也就是「嚴重依賴病患」,也可請看護外勞。
     職訓局外勞管理組長傅慧芝補充,勞委會預估80歲以上巴氏量表符合30分至60分者約3.3萬人,再加上目前已申請外勞看護的80歲以上老人約9萬多人,在52萬戶80歲老人家庭中,已有五分之一家庭可聘看護外勞。
     至於外界批評,開放的幅度太小「為德不卒」,勞委會解釋,各單位在會中仍認為,申請看護外勞仍應以「不影響長照系統建立」為前提,因此,須以「失能與否」作為主要衡量標準,「年齡」不宜作為唯一考量因素。
     據瞭解,昨日會中,有代表建議,放寬持「重大傷病卡」者可申請看護外勞,但衛生署堅持,「重大傷病卡」未必等於「失能」,若病患有長期照顧需求,可向指定醫院辦理專業評估,仍有機會申請到24小時看護外勞,並未同意。
     林三貴指出,會議結論仍須提報5月9日舉行的外勞政策諮詢小組委員會議討論,若通過仍須修法,包括修改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12條規定,與藍領外國人工作資格與審查標準第22條規定,最快在今年第3季才能實施。

2012年4月18日 星期三

taipei energy saving team

油、電雙漲恐引發物價波動,台北市長郝龍斌昨天宣布成立「因應物價波動專案小組」,初步確定5項原則,包括這學期的營養午餐絕不漲價、加強訪視弱勢民眾、密切訪視民生用品價格、賣場通路設置「平價農產品專區」,必要時補助各級學校電費等。
新北市政府估計全市485個機關學校一年油電費將增加2億元,為此成立「節能減碳推動小組」,將重新訂定各機關學校四省(油、電、水、紙)計畫考評項目及標準。
北市府「因應物價波動專案小組」,由副市長陳雄文擔任召集人。市府發言人張其強表示,電費上漲造成學校用電經費編列不足,將由教育局專案補助。補助額度會視電價漲幅多寡,針對學校的水電基本費編列標準精算。
市府也將密切訪視大宗物資、民生、消費用品價格,若出現不合理波動、惡意漲價等,隨時啟動物價平抑及消費者保護機制,並在大賣場等通路與全台產地直營合作,設置平價農產品專區。
因應近日油電雙漲,新北市府秘書長陳伸賢跨局處召集成立「節能減碳推動小組」,重新檢視四省計畫考核項目,希望至少達到電費省2%、油費省3%的基本目標。
此外,市府一級機關公務汽車共279輛,包括近兩、三年採購的油氣雙燃車88輛;去年雖推動共乘,但成效不佳,今年將落實推動共乘,也將透過租賃公務車,節省保養費、油料費。
另新北市目前約有14萬盞高壓鈉路燈、10萬盞水銀路燈,僅泰山區明志路、泰林路260盞水銀路燈,以工業局補助500萬元試辦更換LED路燈,3月初完工。
市長朱立倫昨天在市政會議,也指示工務局在公共工程盡量採用LED燈具,並向中央爭取經費補助,推動路燈改為LED燈。但工務局說,LED路燈亮度與另2種路燈差不多、用電少一半,但LED燈具價格貴1.5至1.8倍,品質穩定度也待觀察。
工務局表示,由於市府經費有限,除非中央補助,否則無法「自力」推動路燈全面LED化。據了解,工業局擬提撥20億元供各縣市推動LED路燈,市府將積極爭取。

sweet girl

【中央社╱台北9日電】
近幾年交通監理部門與警察在國道加強對遊覽車的攔檢,引起多數駕駛抱怨;不過,高雄區監理站的黃琬玲長相甜美,總能讓司機大哥親切回答問題,甚至有人甘願天天被攔。
交通監理單位上車檢查車輛行車安全的稽查人員,通常指派男性較多,不過,高雄區監理所去年派出一位高學歷的美女稽查員黃琬玲。近1年來,監理所發現,黃琬玲甜美的長相不但讓遊覽車駕駛在遭攔檢時不再抱怨,還心情特好,親切回答問題。
74年次的黃琬玲是成大交管系、交大運輸研究所畢業,約2年前通過高考。
黃琬玲原本被分發到新竹監理站,去年5月調到高雄區監理所,負責運輸業管理業務,工作項目之一就是每個月要有2到3次,在國道和警察一起執行遊覽車攔檢,遇到年節或長假期,攔檢次數也會增加。
因國道攔檢更謹慎,會延誤一些時間,難免引起遊覽車及大客車駕駛不耐,曾有稽查員上車檢查時,還要忍受駕駛不好的口氣;但黃琬玲攔檢到的車輛,駕駛人不但沒有抱怨,還都很親切回答問題。
黃琬玲說,她先前也聽過稽查員上車受氣的情形,但她相信只要執勤時能和顏悅色,就不會有困難。而高雄監理所同仁都知,是黃琬玲甜美的長相讓駕駛願意耐心等待檢查,就有駕駛說:「要是稽查人員都長那麼漂亮,要我天天被攔下,我嘛甘願!」。
黃琬玲還多次在遊覽車上執勤時,遇到有熱心的婆婆媽媽關心她是否結婚?有無男友?黃琬玲都只是笑笑回應。
黃琬玲說,她本身就是學交通工程及運輸,對台灣的交通安全總有一份期許,加上遊覽車的載客量高,司機們也都長時間南北奔波,要是一個不注意發生了危險,就會造成許多遺憾。
公路總局規定的攔檢項目,包括:車胎胎紋、滅火器效期、車窗擊破器、車上逃生門、行車紀錄器及司機駕照、車輛行照與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卡等,所有項目都必須仔細查驗,為旅客的行車安全把關。


island

包括中國、台灣與日本都主張主權的釣魚台列島,今天再出現新的爭議。日本首都東京都知事石原慎太郎16日在美國華府訪問演說中,突然提及東京都政府將用都的經費買下釣魚台,已經跟土地所有者的民間人士達成基本協議。他強調:「今後東京都將防衛釣魚台。」
東京都政府的消息說,東京都要購買的對象島嶼,包括釣魚台諸島最大島的釣魚島、北小島與南小島三個島。
石原慎太郎是在16日下午,於華盛頓市內的一項演講會上,首度透露東京都將出面購買釣魚台諸島的消息。
石原慎太郎說,本來這些島嶼已經在日本的實質治理下,但是一些過激派想要打破現狀。國土防衛本來應該由國家來收購,但是國家不買,所以才由東京都出面來買。
他表明,已經與土地所有者的民間人士達成基本協議,都議會也已經承認,今年內將會正式訂立買賣的契約。
石原說,釣魚台諸島周邊是一個豐富的漁場,也擁有豐富的自然資源,東京都將以自己所培育的技術來開發,開拓海洋國家日本的前途,以釣魚台諸島作為舞台展開各項的建設。
日本產經新聞說,石原慎太郎表明要以東京都的預算來購買釣魚台的想法,勢必引起中國大陸強烈的反彈。今年是日中國交的40週年紀念,釣魚台問題將成為兩國間的新火種。
石原慎太郎指出,釣魚台買賣的交涉,是從去年底開始,透過山東昭子參議員的介紹,與住在埼玉縣的地權所有者男性有會談的機會。該男子說:「如果東京都要買,就可以出售。」
東京都預定要買的釣魚島、北小島與南小島三島,據石原說,價格大約是在十億到十五億日圓(約台幣3.6到5.5億)之間。他強調,「以東京都的預算來購買是大原則,這個大原則主要是為了國家。」


NY Free smart screen



【中央社╱紐約10日專電】


智慧型手機跟平板電腦幾乎已經成為現代人生活的一部分,現在連公共電話也跟著「智慧」起來。紐約計劃全面更新免費公共電話,讓使用者也能智慧上網。

這款由City24X7公司推出的「Smart Screen」智慧型公共電話,上頭有智慧型通訊設備不能缺少的觸控式螢幕,能打視訊通話Skype電話,還能上網搜尋店家、購物折扣和交通狀況,甚至還能充當無線上網熱點。

紐約目前已經著手安裝這款新款公共電話,預計下個月將安裝250台智慧型公共電話,免費提供使用。如果使用狀況良好,全紐約1萬2000台老舊公共電話將全面換裝。

2012年4月2日 星期一

每日一課 行政罰法不當得利之裁處擴張

環署追討企業不當利得 重罰台泥4.4億


聯合新聞網 – 2012年4月2日 上午3:04
落實環境正義,環保署決強力「打黑」,追討黑心企業的不當利得。環保署督察總隊日前依據「行政罰法」第18條,對台泥集團投資的花蓮和平火力電廠,裁罰高達四點四億餘元的「不當利得」,創新高紀錄。
環保署長沈世宏表示,依據和平火力電廠的環境影響評估承諾,每年用煤量為三四四萬噸,但二○○九、二○一○年連續兩年,和平電廠分別超量用煤約七萬八千噸及十八萬噸,違反環評法。二○○九年花蓮縣府已針對超量用煤部分,依空氣汙染防制法裁罰十萬元。
環保署估算,這兩年和平電廠因超量用煤發電(電力賣給台電),各獲利一點八億元及二點五億元,合計四點三億餘元,加計百分之二利息,和平電廠不當利得達四億四千餘萬元,依「行政罰法」罰款,也創下裁罰新高紀錄。
沈世宏指出,「汙染環境、違反規定的企業不法獲利,一定要他們全吐出來!」他表示,若依環評法,最高只能罰和平電廠一百五十萬元,依空汙法只能罰一百萬元,對照動輒數億元的不法利得,罰款起不了嚇阻作用。
據了解,台泥集團對環保署的裁罰表示「罰太重了」,認為即使是超額用煤發電,也是有利大眾的「公益行為」,不應受責難,且排放廢氣也未超標,應依環評法處最高罰金一百五十萬元。
沈世宏表示,業者若不服,可向行政院提出訴願,訴願失敗還可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。


「行政罰法」第18條-裁處之審酌加減及擴張
裁處罰鍰,應審酌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行為應受責難程度、所生影響及因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所得之利益,並得考量受處罰者之資力。
前項所得之利益超過法定罰鍰最高額者,得於所得利益之範圍內酌量加重,不受法定罰鍰最高額之限制。